所在的位置,拿起相机给郑斯澜拍了一张。
“你看,这个构图很不错吧?我决定了,就画这个!不过,我还是觉得缺了点什么,等明天早上有太阳照过来再看看吧,而且现在天色暗了,时间也不早了,再玩一会,差不多该吃饭了。吃完饭,我带你去附近逛逛,要不要?”
林莫默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,郑斯澜客随主便,没有意见。
晚餐正是上次见过的满姨做的数道家常菜。
林莫默说道:“我肠胃不好,我舅舅的口味也偏清淡,所以,满姨做的菜都是这种风格。斯澜,你有什么想吃的,尽管提,别不好意思,我让她明天给你做。”
郑斯澜哪里好意思真的提?何况,吃到的这些菜味道极是鲜香可口,比起剧组的饭盒好吃过十倍。他说道:“其实,我吃什么都行,我不挑食的。”
“你真好养活。”林莫默感慨道:“我舅舅的外甥要是你,他可就省心了。”
郑斯澜笑了笑,他可不敢做殷盛的外甥。不过,若是有人操心你吃什么,得是多幸福的一件事。
晚餐过后,夜幕已经降临,林莫默带着郑斯澜,牵上边牧,走出别墅庭院大门。那边牧是殷盛的爱犬,名叫小鱼,被养得油光水滑,一能外出,就兴奋得转转跳跳。
林莫默使劲稳住牵引绳,解释道:“平时都是我舅舅带它出去溜达的,现在他不在家,这个任务只好交给我了。”
林莫默家位于翠微山半山腰一带的富人区,穿过门禁,走出街道,面前有两条分岔路,一条是通往山下的公路,还有一条是可以走到山顶的盘山道。
“要往上走走吗?”
“好呀。”
一路上,遇到了不少山下居住、吃完饭过来放松的人群。郑斯澜想起来,上一回登山散步,好像是在初中刚毕业的时候。记忆勾起他的无限感慨,作为穷人家的孩子,他好像难得有这般悠闲自在的时光,为了赚学费和生活费,他经常不是在搬砖,就是在搬砖的路上。
望着山下城市的华灯点点,他突然有了一些领悟:剧中的楚错难怪后来会与母亲意见相左,不用忧心生存的优越生活,有谁能忍住不向往、不沉溺?况且,这样的人生本属于他。
作者有话说:
作者表示:小郑真的很在乎演戏~
为艺术而献身
朝阳初升的时候,闹钟还没响起,郑斯澜已经提前醒来。柔腻的蚕丝薄被随着他的起身而顺溜地滑落,双脚触碰到细软的地毯,他才从恍惚中清醒过来,意识到自己是在哪里。
他竟然在别人家住着,还睡了一夜好觉。到底是被这处处奢华迷了眼而失去戒心,还是昨晚爬山回来太累?他说不清原因,只知道自己现在确确实实不是在那狭窄简陋的小公寓里。
穿衣洗漱完毕,他开了房门,发现对门还关着,倒是一楼的厨房里已经有了动静。
他想找水喝,便下楼走了进去,礼貌地打了声招呼,“满姨,早上好。”
满姨见是他,笑道:“郑先生,这么早起呀?”
郑斯澜腼腆一笑,“醒了就顺便起来。”他虽然喜欢赖床,但毕竟是在别人家里,怎敢贪睡误了事情?
“饿不饿?”满姨语气和蔼地说道:“虾仁粥得半个小时才能吃上,面包还需要二十分钟才出炉,要不要先给你煎个鸡蛋垫垫?”
郑斯澜心道,有钱人家就是好,吃喝都有人随时伺候着。不仅吃喝,屋子里的清洁有人专门定时做,外面的花花草草也有人固定侍弄。他虽尝试体验着主人家的生活,但他终究不是主人本人,怎么好意思差遣麻烦人家请的佣人,便道:“没事,我等莫默下来一起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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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点半的太阳光已经很亮了,两个年轻人吃完早餐后,直接进了画室。郑斯澜坐上窗台,很快摆成昨天的姿势。林莫默张罗好颜料画笔,准备大显身手,然而,对着自己的模特一番比比划划之后,却迟迟没有落笔。
良久,他说道:“斯澜,我想提一个要求。当然,你如果不能接受,有拒绝的权利。”
郑斯澜回过脸,点了点头。
林莫默一脸正经,“你能不能脱光衣服?”
“……”
空气顿时陷入了沉默。
“你……你不愿意的话,”林莫默其实感觉得出来对方是个极保守的人,跟自家舅舅差不多,忙给台阶下,“我不勉强……”
郑斯澜突然出声:“你可以说说理由吗?”
林莫默没有丝毫亵渎猥琐之态,认真地说出了一个字,“美!”
他这倒是实话,人体之美,深深吸引着诸多画家创作出不少绝世名作,尽管那些作品大多数以女性为主要人物。
“……那我……”郑斯澜犹豫了半晌,最终憋出话来,“我可以。”
人家是艺术创作,他算得上为艺术而献身。轻轻吸了一口气,他鼓起勇气一把脱掉上衣。只是,剩下的裤子他怎么也下不了手。赤裸着接受另一个人的凝视和观察,对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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