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经加一个小不正经。
岑颂肩膀一耸:“那没办法了,我一天二十四小时,就只有深夜才有空。”
“忙忙忙,也不知你天天在忙些什么,你以为我让你回来是忙工作的?”
当然不是,他以自己病重,把这个唯一的孙子从部队喊回来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孙媳妇的,结果可好,回来都三年了,愣是连孙媳妇的一根头发丝都没见着。
既然他不主动,那他这个一只脚都踏进棺材的老人家出面总行了吧!
结果可好,找了那么多,一个都不见,因为这事,他舔着老脸把他那圈子里的能入得了眼的孙子辈的都找了一圈了!
“你这是铁了心让我死不瞑目是吧?”老爷子气的嘴唇都抖了。
却听他那个‘不争气’的孙子不疾不徐地回了句:“爷爷,您会长命百岁的!”
“听你这意思,我还得再等十七年?”老爷子今年八十三了。
“那倒不至于,”岑颂浏览着平板上的财经新闻:“我争取在四十岁之前让您见着。”
老爷子气的半天没说出话来,就在岑颂要挂断电话的时候,老爷子说了等等:“你今天必须给我说说,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!”
知道了他这个孙子的喜好,他才能有目的有针对性地找,不然总这么大海捞针,中奖率太低了。
闻言,岑颂眸光稍顿,想起这半个月来总往他梦里钻的那个小姑娘,他唇角掀起笑:“长发、白。”
视线从平板上收回,他抬眸看向窗外,想起那个图书馆,想起那个碎了一地金色的午后。
她穿着一条湛蓝色的背带牛仔裙,瀑发乖巧铺在身后,她肤色很白,唇色是殷滟滟的红。
容貌有点艳,表情却有点乖。
当时她坐在一把有些年头的红木椅上,身体倾着椅背,低着头,左手撑着硬壳书封,右手指尖停留在书页右上角。
初夏的太阳暖而不烈。
而他,就坐在她右前方的椅子上,看着淡淡驳金顺着她雪白的脚背一点一点往上爬。
她看书很慢,好半天才翻过去一页,但是他看书很快,一目十行,可是那天,却随着她的节奏,一本书,一直到墙上那把老式挂钟的时针转了一圈,他摊开的那页都没有看完。
准确来说,他连第一行都没有在心里默念成句。
就那样,用大胆又热烈的目光凝着她。
偏偏小姑娘看书太过入神,一点都没有注意到他。一直到她合上书从椅子上起身,目光都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一道痕迹
“你少敷衍我!”
老爷子浑厚的声音打碎了岑颂的思绪。
短瞬的回想,让岑颂张扬的脸上又添几分肆意:“爷爷,您要是没事就打打太极溜溜鸟,说不准哪天,我就把孙媳妇给您带回去了。”
“哼,那我可真是好等,我都等了你三年了!我还有多少个三年?”
岑颂把脚往副驾驶的座椅一踢,李旭扭头,反应几秒,他双眉一挑,声音瞬间提起——
“岑总,到了。”
“爷爷,我还有事,就先不跟您说了。”
说完,都不给老爷子反应的时间,他就挂了电话。
李旭问:“岑总,是回公司吗?”
岑颂淡淡掠过去一眼:“不然呢?”
李旭打岑颂从部队回来后就一直跟着他,三年,不算长,但也绝对不短,用了三年都没摸清一个人的脾气,李旭经常会想,到底是他察言观色的能力下降了,还是说身后这人太能藏。
有人说他自负狂妄野心勃勃,也有人说他行事规矩有佛子之心。
两种评价,都像他,却又都不是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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