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辛年的说法,当时的郗晨很痛苦,她被包养并非是自己爱财,而且消息还传了出去,因此受到很大压力。
郗晨想过轻生,也与辛念提过,她只是金主的工具,他会利用她去网络那些政商人士,就是变相的高级□□,和她生母一样。
辛念还说,郗晨最反感的就是生母郗荞的职业,没想到有一天会成为这种人,而且还是被郗荞明码标价卖掉的,只是为了归还那二十万的赌债。
江进的思路再次转动起来。
郗晨有过轻生念头,那么两年后她的死亡是否是自杀?
辛念说不知道郗晨是怎么死的,也是听同学们说的,因为在那之前郗晨就和她断了联系。加上郗晨搬家了,电话也换了,她根本找不到人。
等一整套笔录做完,签字盖手印,已经是三个小时之后。
辛念一直没有见到江进,就这样一路走出市局。
出门之后,辛念看了眼黎湘发来的信息,称下午就可以见到戚晚。
辛念松了口气,按照时间来说,戚晚应该还没有见到江进,否则不会敲定下午时间,那么她还来得及做戚晚工作。
……
此时的市局刑侦支队,江进正在看电脑里的笔录资料。
辛念说的故事基本是闭环,逻辑也算自洽,其中也没有需要大做文章的地方,犯不上撒谎。
他认为唯一的疑点就在于郗晨的死因。
意外还是人为,他杀还是自杀?
不管是哪一种,人死了一定需要处理尸体,那么是合法途径还是非法途径?
比较彻底的方式就是海葬,再说郗晨没有别的亲人,靳寻对她也没有感情,下葬立碑不仅麻烦还需要花一大笔钱,没必要。
当然也有可能是非法处理尸体,就像湖底沉尸那些受害者。
但有意思的是,无论是郗晨还是江秋,都不在那些打捞出来的骸骨中,而她们都是女性。
这是巧合么?还是说男女处理的手法本来就是分开的?
哦,这里面可能还要多算一个人——于莉。
虽然目前还没有任何证据指明于莉已经死了。
就在江进沉思的时候,负责做笔录的民警过来问起借贷案的事,下一步该怎么处理,要不要立案跟进。
江进醒过神:“案子当然要立,不过调查方面要让林新配合,有点难度。这样,你先跟进,稍后我会让专案小组跟你对接。如果破案了,功劳还是你的。”
说到这里,江进又提出问题:“如果你是不法分子,出于什么原因你会将男人和女人分开处理?”
其实江进心里已经有了集中猜测,但还需要更多思路。
民警想了想说:“如果是男人,更不容易控制,抵抗欲望更强烈,再进一步利用比较难,灭口之后只需要考虑如何毁尸灭迹。但如果是女人,考虑的角度就活分一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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