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一的体面,只剩下一张裹身的羊皮。
还是一个素未谋面的男孩替她们争取的。
……
皇帐内,高洋已经穿戴整齐,发泄过精力的感觉让他觉得很棒。看到侄子过来,他很感兴趣地说:“朕听闻阿瓘抢了一个奚族女,可是真的?”
少年慕艾,十分正常。
高洋以为侄子看上的,是那种肤白貌美,屁股大,胸脯很高的女人。当年十四岁的高澄私通庶母郑大车,那个女人便是这个类型的。
“是真的,没抢过人,抢着好玩。”
阿瓘承认,神色还有些漫不经心,似乎压根不把小孩放在心上。高洋一听,就笑了,果然还是个孩子呢。
他对于侄子抢了哪个,压根不关心。
一个奚族的贱民而已,抢了就抢了。等侄子玩腻的时候,再杀亦不可惜。
阿瓘说想把抢来的人带回去邺城,高洋答应下来。
“朕立下军令,说过出力的都可以抢女人。阿瓘有出力,这是你应得的。”
“谢谢二叔。”
鲜卑人在库莫奚的领地休息了两日,便浩浩荡荡地赶着一大群牲畜,返回大齐国境。高洋担忧迟则生变,还是早点回家好。
不知道的人,还以为从哪里来的牧人在迁徙呢!
足足有十几万头牛马!
阿瓘穿着铠甲,脸上带着恶鬼的面具,跨坐在马背上。他身后跟着一头罕见的白色小牛,牛背上坐着属于他的战利品。
一个瘦小的女孩。
她的头发梳成两条辫子,头发黄黄的,算不上十分漂亮。但她的手上带着粗粗的两对镯子,这个是金的,是阿瓘从库莫奚族的头领家里搜刮出来,随手给了她。
高洋看不上这点东西,任由手下的鲜卑人分了。阿瓘第一个挑,挑了成年女人的黄金首饰。
款式粗犷,纯度不高,胜在重量不轻,勉强能值点钱。
以前的奚鹿,做梦都没想到自己能戴上金子。
很重,很漂亮!
她对着男孩笑得灿烂极了。
他对她真好啊。
她裹着纯白的羊羔皮,羊皮是男孩亲手剥下来,披在她身上的。她原本的羊皮小袄早就被鲜卑人扯破,阿瓘把她的破衣服给丢了。他杀羊吃肉,命俘获的女奴用最柔软的羊羔皮制衣,给她取暖御寒。
越靠近邺城,春天到了,气候渐得暖和一些。
路过的草原开出一圈圈灿烂的野花,青草长出来,牛马吃得变肥壮。
但奚鹿怕冷,夜里会偷偷钻进去阿瓘的牛皮毯子睡觉。他像个火炉一样,他的身体是热的,他没有赶她,让她越来越得寸进尺。
小孩甚至在半夜偷偷去拉阿瓘的手,摸他的手指。
他的手磨出了薄茧,因为他总会握着刀。
他的脸真好看啊,比她好看多了。
为什么他在外面要戴着可怕的面具呢?
奚鹿不懂,她眼神亮闪闪地盯着他看。
阿瓘揉了揉她乱糟糟的头发,发觉她变得胆大很多。每当他熬不下去的时候,总会小声地跟她说话。两个人用牛皮毯子蒙着头,躲在黑暗的被窝里,仿佛自成一方天地。
只剩下彼此的呼吸声,再也没有别的。
他也是人,也会有失落的时候,也会想哭。
他今年才十一岁。
他还是个孩子啊。
阿瓘说的是汉话,反正奚鹿听不懂。
她不会泄密出去。
他在黑暗中抱着她,咸咸的眼泪落到她的脖子上,呼出的热气喷在她的脸上。
“打仗真可怕啊,我杀了好多人,以后别人肯定也会来杀我。”
“我会死吗?”
“但是我想活着。”
“你肯定也想活,所以我让你活着。”
“刚开始从邺城出发,不到半日,我的大腿都磨破了,骑马真疼啊。但是我不敢说,不能哭,不然二叔肯定会生气,九叔也会很失望的。”
“我想妹妹了,不知道她有没有和裴世矩打架。我教她打架,裴世矩如果敢欺负她,她肯定会打回去!”
“我想九叔,九叔肯定会把妹妹照顾得很好的。妹妹其实也知道,但是她就是不改口,她非要将九叔当成父亲。”
因为九叔是那么温暖的人啊。
小蠕蠕不舍得这份暖,才会装作不懂事地乱喊。
阿瓘絮絮叨叨地说着,他说的声音越来越轻,然后抱着她睡着了。奚鹿静静地听着,她一句都听不懂,但她发觉阿瓘的动作变得格外温柔,跟挥刀时候的冷漠是完全不一样。
他肯定是在想念他的家人。
她没有家人了,她便将男孩当成她的家人。她安慰似的拍拍男孩的后背,听得他舒服地哼了一声。
她偷听过鲜卑首领跟男孩说话,首领会喊他“阿瓘”。
原来他叫阿瓘吗?
这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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